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225号)、《杭州市萧山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08〕158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25年11月启动入住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经保障家庭提交资料、社区受理初审、镇街终审、部门信息核查及区住建局复核后,现对拟通过复核的624户入住人员进行资格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此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间若对入住人员的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区住建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建议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1--82651962(工作日)。
二、相关事项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年审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