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覆盖率,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225号)、《关于调整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租房建成情况,决定对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承租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开展公租房常态化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承租调整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条件主要针对申请萧山区公租房实物保障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原“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2年(含)以上”调整为“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区缴纳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
2、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调整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3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二、常态化配租
(一)配租对象
萧山区公租房实物(已选房家庭除外)、补贴在保家庭。
已进行过实物承租的家庭,在退出实物承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进行新的实物报名登记。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2026年2月起,启动常态化配租,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登记。预登记通道原则上每月15日开始,每月25日结束(具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2026年2月因受春节假期影响,2月11日开始预登记,2月24日结束预登记。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e房通”,在“我要租房板块”,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选择“萧山区”,进行预登记。登记期内,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登记或再次登记,以最终登记信息为准。登记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2.资格审核。区住建局对预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存在问题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进行公示。
3.选房入住。预登记结束后,确定优先保障、常规保障两类家庭。按照优先保障、常规保障两类,分批选房;先进行优先保障家庭选房后进行常规保障家庭选房。选房顺序号将根据申请人预登记时间的先后产生。申请人根据杭州萧山安居住房保障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房、签约、入住等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具体选房流程及规则由杭州萧山安居住房保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制订公布。杭州萧山安居住房保障集团有限公司对选房配租结果进行公示。
(三)优先保障条件
预登记后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1)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低边证、特困证的;
(2)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
(3)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4)见义勇为人士、劳动模范;
(5)年满70周岁的;
(6)符合《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萧住建房〔2022〕355号)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
(7)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四)配租房源
公租房房源供给采取“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本次常态化推出房源为上一阶段集中推出配租后仍有剩余的项目,主要涉及:蜀惠朝闻花城、滨旭府、樟宜翠湾、翠悦半岛、雅望居、城口里、城博里、山澜桂语轩、印虹滨府、荷源府、青漫里、奥林美筑、临望宸府、文宸望府、凤樾上筑、沥瑞府、尚品华章府、悦潮府、拥涛府、荣望轩、保利潮起云上府、保利时光印象府、君品名邸、听悦雅庭、嘉品美寓、通惠云望府、拥翠府、昱泊名府、漫悦轩、枫翠岚湾、广泽小区、广浦公寓、广谊公寓等,具体房源情况会通过“萧山安居”等微信公众号公布或向萧山安居集团了解咨询(咨询电话:0571-83875328)。后续新推房源将通过“萧山住建”“萧山安居”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注意事项
1.纳入本次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家庭,自选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享受公租房保障资格;承租后退房的,自退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享受公租房保障资格。
2.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其余类型的保障对象保障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年,货币保障时间与实物保障时间合并计算,已享受过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保障期限合并计入公租房保障期限。
3.预登记审核通过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自预登记次月起由“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自动转变为“实物配租资格”,补贴停发。
4、当月预登记通过但未参加选房的家庭,可在次月预登记通道开启时再次进行预登记,参与次月的公租房实物配租。
5.如遇登记家庭多于房源数量,则待后续具体配租流程发布。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