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0251403XE/2026-1010403358

  • 成文日期:

    2026-05-20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楼塔精益制造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萧山区楼塔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楼塔镇

发布日期:2026-05-20 11: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分享:

楼塔精益制造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楼塔精益制造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2规划概况

塔精益制造产业园规划范围包括主园和重大项目备用地区块,规划面积为1705亩。

规划范围为:主园北区块为东至楼英路,南至杭州东和包装有限公司,西至楼佳线,北至农田;主园南区块为东至管家溪,南至楼塔溪、钱镠路、萧山区行政边界,西至楼英路、晶新电子,北至百果山山脚下;重大项目备用地区块为东至楼塔联络线,南至楼塔收费所,西至大同溪,北至农田耕地。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域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园区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纳管,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其中CODCrNH3-N、总氮、总磷日均值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规划区域废水全部纳管,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削减了排入受纳水体的水污染物总量,对环境有正效应。

2)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防控,规划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会恶化。

3)固废环境影响

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基础上,区块内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其他环境影响

规划区在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治排放前提下,规划期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会恶化,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规划区截污纳管,实行雨污分流,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行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的大气污染源,提高废气处理的普及率、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深化推进治气治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布局;实施总量控制,减缓环境影响;严格项目准入机制。

3)声环境防治措施: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调整路边建筑布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工业企业进行合理选址、布局,加强噪声治理及管理;对社会生活噪声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施工噪声综合治理及管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分类管理,定点堆放;对危险废物必须做好登记,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转移联单制度。

5)其他: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园区监测与监控体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在规划目标、功能定位、功能布局等与工业园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规划、区域主体功能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基本协调。在规划层面上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规划实施对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本环评认为规划方案在进一步对已建区块实施提升改造、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入园项目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的条件下,规划区面临的资源环境制约作用可望得到控制和缓解,规划区资源供应能力和公建设施的保障能力可望满足规划需要,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可望得到控制。在此基础上,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评机构提出查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规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

2、规划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

3、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或无所谓)。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征求意见方式:电话、书面(来信、来函等)

2、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国都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18968030631

2)规划实施单位:萧山区楼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13867172082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8961512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521日~202663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萧山区楼塔镇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65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