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9998650XL/2026-83791

  • 成文日期:

    2026-01-06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06 10: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分享:

2025年12月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230批次进行定量检测。12月份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20个类别230批次,合格222批次,不合格8批次,总合格率96.52%。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26

1

96.15%

食用农产品-蔬菜

26

1

96.15%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47

0

100.00%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11

4

63.64%

食用农产品-鲜蛋

17

1

94.12%

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

2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2

0

100.00%

糕点

10

0

100.00%

饮料

12

0

100.00%

酒类

5

0

100.00%

蔬菜制品

1

0

100.00%

冷冻饮品

7

0

100.00%

调味品

18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4

0

100.00%

速冻食品

10

0

100.00%

水果制品

2

0

100.00%

豆制品

7

0

100.00%

餐饮食品

8

1

87.50%

肉制品

3

0

100.0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6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0

100.00%

乳制品

1

0

100.00%

方便食品

1

0

100.00%

食糖

1

0

100.00%

水产制品

2

0

100.00%

合计

230

8

96.52%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2025年12月抽样的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糕点等共18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抽检部分类别因样本量过少,故该类别本次合格率无统计学上意义,不能代表市场上产品的平均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处置。

四、不合格情况

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927号杭州万象汇B1层B151号)销售的1批次泰国进口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杭州萧山义桥镇梁青农副产品店(萧山区义桥装饰材料市场8-1号)销售的1批次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杭州萧山义桥镇梁青农副产品店(萧山区义桥装饰材料市场8-1号)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萧山义桥镇韩总蔬菜摊(萧山区义桥镇罗幕村王家桥杭州萧山许贤农贸市场蔬菜摊区5、6、7、8号)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杭州萧山义桥镇玉仙水果店(萧山区义桥镇罗慕村王家桥16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杭州萧山楼塔镇楼玉平副食品店(萧山区楼塔镇古越路58号133室)销售的1批次鲜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杭州涓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萧山区新塘街道晨晖路1757号1幢105室)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杭州萧山钱楚权馄饨店(萧山区城厢街道潘水路82号)销售的1批次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噻虫胺不应超过0.02g/kg,杧果中噻虫胺不应超过0.04g/kg。水果中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05g/kg。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造成。

3.克伦特罗(clenbuterol)是一种β2受体激动剂,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饲料中加入克伦特罗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显著提高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因此被称为瘦肉精,曾被用作牛、羊、禽、猪等畜禽的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规定禁止所有食部品动物以任何用途使用克伦特罗。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再次明确克伦特罗为禁止使用的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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