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企业;家政服务企业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的企业;现代农业企业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技术,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技术服务等业务,并被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以下简称“三类企业”)。
1.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在杭州市“三类企业”就业,并由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3)补贴标准:每年1万元,不超过3年。
2.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初次创办,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三类企业”。
(2)补贴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补贴对象带动就业2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上,且为其同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2个月;
2)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
(3)补贴标准: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补贴期限自享受补贴的首月起不超过3年。
3.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当在符合条件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每满12个月申请一次。首次申领三类企业创业补贴应在登记注册5年内。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政策依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