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02514582C/2026-83871

  • 成文日期:

    2026-01-21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17: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政策法规科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旨在全面、客观反映2025年度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a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C座2楼;邮编:311203;电话:0571-89615715;传真:0571-89615712;电子邮箱:xsmzj@xs.zj.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核心民政业务领域,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8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做到内容准确、发布及时、渠道畅通,有效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并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事项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民政局严格对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分类、载体形式、公开范围和渠道等要求,推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优化萧山区数智民政信息化系统“信息发布”模块,优化线上“三审三校”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常态化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民政领域相关信息,每月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相关资金发放情况。优化“萧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栏目分类,设置“老有康养”“弱有众扶”“善治共享”“暖心优享”四个专栏,全年发布信息343条。

(五)监督保障

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托萧山区数智民政信息化系统,根据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三审三校”责任人,每个环节的审核、校对意见和修改都需署名确认,实现全链条监管,从根本上保证民政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零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设上,现有目录颗粒度较粗,信息公开缺少更具体、更直接服务事项的细分,栏目分类可能存在标准不一、交叉重叠、名称过于专业化等问题,使得政府公开信息的便捷获取与精准定位方面仍面临挑战。

2026年,将严格对照省、市民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结合萧山民政实际业务,对现有目录进行三级甚至四级细分,将目录中的每一个末级事项,明确绑定至对应的业务科室及具体维护责任人,压实信息公开的源头责任,最终确保目录末端事项指向清晰、表述通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萧山区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其他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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