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浙农经发[2020]6号)、《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22]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新塘街道农村住房建设实际,特提出《新塘街道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现向你们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至我单位,联系人:汪鹏程,电话:0571-89652078,邮箱:799691142@qq.com,联系地址: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2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