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萧山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做好我区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的认定工作,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萧山区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认定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3日-9月11日)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函形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萧山区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联系人:蔡佼玲
联系电话:0571-83380812
电子邮箱:XSCGpsgl@163.com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科创中心C座3楼/4楼
附件1:萧山区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萧山区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