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李素琴送达杭萧政复〔2026〕208、〔2026〕209、〔2026〕210、〔2026〕211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李素琴:
本机关于2026年2月7日收到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作出了杭萧政复〔2026〕208、〔2026〕209、〔2026〕210、〔2026〕211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于2026年2月13日向你提供的送达地址寄送补正通知书。因无法联系到你,快递退回。后于2026年2月25日本机关再次向你提供的送达地址寄送补正通知书,因无法联系到你,快递再次退回。后本机关电话联系你,电话无人接听。故我局同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杭萧政复〔2026〕208、〔2026〕209、〔2026〕210、〔2026〕211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你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