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单位上报和我局审查,同意确认李亚枫等439人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根据《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23〕36 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认定,同意确认江明等26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11330109002514048E/2026-83918
2026-08-31
萧山区人力社保局
其他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单位上报和我局审查,同意确认李亚枫等439人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根据《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23〕36 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认定,同意确认江明等26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