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0251411X2/2026-83792

  • 成文日期:

    2026-06-29

  • 发布机构:

    萧山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科技

  • 有效性:

    有效

  •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院企联合实验室建设指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6-29 15: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分享: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区联合实验室建设,提升联合实验室运行效能与可持续发展水平,助力企业和科创平台共谋创新增长点、抢占发展新机遇,助推萧山打造新质生产力培育高地,特制定本指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建设定位

联合实验室由企业与区高能级科创平台共建,应紧扣杭州“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方向,聚焦萧山重点及未来产业需求,以破解“企业创新难、成果转化难、人才引育难”为导向,精准对接企业所需,整合平台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服务企业中长期战略,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加速成果产业化、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建设内容

联合实验室应立足院企双方优势,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和企业个性需求,开展多维度、深层次的协同创新活动,重点围绕联合科研攻关、联合引育高水平人才、联合推进新产品研发、联合布局未来产业赛道四个方面展开。

(三)认定条件

1.企业要求。重点聚焦杭州市“296X”产业定位,具备明确的长期研发战略和持续研发投入能力的单个企业主体或多个企业形成的联合主体,联合主体需明确牵头企业。

2.科创平台要求。为我区与高校院所或科研机构合作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或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概念验证中心,需建立完善的联合实验室合作模式和相关管理制度。

3.建设任务要求。需制定明确的联合实验室建设方案或任务书,清晰界定研发方向、阶段目标、预期成果,如关键技术参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济效益等。

4.科研团队要求。联合实验室需共同组建3人以上专职科研团队,团队领头人全职或全时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科研管理与技术统筹。

5.合作经费要求。联合实验室合作年限不少于3年且已有实际经费到账。

6.场地与设备要求。联合实验室需拥有独立或共享的研发场地,并配备必要的研发设备。

7.组织管理要求。联合实验室需建立规范的管理架构,明确决策机制、管理团队及各方权责,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人员聘用与考核、设备资产管理、保密及退出机制等核心事项。

8.资金管理要求。联合实验室需建立清晰的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专项账户。账户设在科创平台内,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

(四)绩效评价

对运行满一年且通过认定的联合实验室进行星级评价。星级评价针对联合实验室上一年度的研发任务完成进度、科研团队建设与发展、技术创新与产业引领、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经费投入与使用等五个方面开展,根据实绩情况给予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认定评价。未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联合实验室,由评审专家核查实验室是否仍然满足认定条件、是否持续正常运行等进行合格评价。星级评价结果根据联合实验室工作实绩进行动态调整,评定星级的联合实验室每年不超过50家,星级评价有效期为一年。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退出机制相挂钩。

(五)政策扶持

对获得星级等次的联合实验室,给予财政资金配套补助,补助资金根据联合实验室上年度研发投入予以拨付,每年补助一次。星级评定等次当年度有效,单个联合实验室累计享受补助不超过五年次。

1.三星级联合实验室:根据联合实验室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20%的配套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配套补助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四星级联合实验室:根据联合实验室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25%的配套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补助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3.五星级联合实验室:根据联合实验室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30%的配套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配套补助由区财政和企业所在平台镇街按照1:1承担

(六)实施步骤

区科技局每年发布联合实验室认定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资料经审核后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统一授牌;此后每年组织专家开展绩效评估,进行星级评定与合格评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和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联合实验室资格:

(1)合作时间到期后未再及时续期的;

(2)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

(3)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三、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企业与萧山区内科创平台共建的联合实验室

实施时间:本指引自7月24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四、注意事项

1.联合实验室成果转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5213项目,已享受创新券、“安心宝”等区级其他同类政策资助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企业同区内其他高校院所合作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的,可参照本文件精神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科创平台:包括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湘湖实验室(农业浙江省实验室)、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浙江巴顿焊接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科创平台科 沈涛

联系电话:0571-8961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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