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萧山区《以高能级科创平台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放大首创效应,推动科创平台资源化利用,构建企业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安心宝”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关于建立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宝”制度的实施细则》共5个部分。
第一部分 目标意义
明确制定该实施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多方联动的风险补偿和资金保障机制,破除企业与科创平台的信任堵点,让企业大胆研发,平台主动转化,形成撬动更大力度创新的杠杆和支点,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二部分 对象条件
明确安心宝制度适用对象。企业需与区内科创平台围绕工艺优化、技术攻关、检验检测、新产品开发、样品试制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元。
第三部分 运作模式
“安心宝”制度的运作模式包括以下3个部分。
1.建立先研后付机制。由政府牵头设立“安心宝”资金监管账户,由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由企业出题,科创平台“揭榜”,双方约定合作事项、目标和经费等内容,企业支付合作保证金至“安心宝”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额度不低于单个里程碑合作经费的10%,科创平台围绕企业需求启动研发。若项目合作达成既定目标,企业支付合作经费剩余资金,由第三方将保证金和尾款一并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拨付至科创平台;若未达成既定目标,企业无需支付剩余资金,由第三方将保证金拨付至科创平台。
2.强化风险兜底保障。积极发挥科技保险机构的风险保障功能,鼓励企业和科创平台在合作前自行选择由保险公司为其量身定制“安心宝”科技保险。若项目合作未达成既定目标,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对企业和科创平台进行赔偿;若达成既定目标后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剩余资金,由保险公司赔付科创平台经费损失。
3.加大市场化金融支持。鼓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联合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资金组建“先研后付资金池”,用于科创平台项目合作需要支出的研发成本。鼓励银行对纳入“安心宝”项目的企业提供优先审批、优惠利率等专属金融服务,并给予不低于合作经费的独立授信支持,专项用于企业合作经费的支付。
第四部分 政策支持
明确“安心宝”的政策支持方式,包括以下3项。
1.合作经费投入补助。对采用“安心宝”模式与科创平台开展合作的企业,区财政按照企业对该合作项目实际合作经费投入(保险公司实际理赔的金额应予以扣除)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科技保险补助。对投保“安心宝”科技保险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企业80%的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3.贷款贴息补助。对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安心宝”专项授信支持,依托企业“创新积分”体系,区财政对贷款中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1%的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部分 实施流程
明确了“安心宝”制度的实施流程包含合作洽谈、项目立项、支付保证金、评估验收、支付尾款、政策补助6个环节。企业与科创平台达成合作共识并签订合作协议后,企业可选择投保科技保险以及申请专项授信支持,科创平台配合企业购买保险,同时可选择向“安心宝”先研后付资金池申请预支研发费用。企业会同科创平台将合作协议等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局审核后完成项目立项后,企业向资金监管账户内存入不低于单个里程碑合作经费的10%作为保证金,科创平台启动项目研发。当到达约定的目标完成时间节点,企业平台双方需出具验收意见,并提交验收报告至区科技局。若项目合作达成既定目标,企业支付剩余尾款至“安心宝”资金监管账户,区科技局审核后,将保证金和尾款一并拨付至科创平台(或资金池),平台启动下一项目阶段。若未达成既定目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险启动理赔机制。同时区科技局每年会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出补助申请,区科技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定拨付补助资金。
三、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与区内科创平台开展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合作的企业
实施时间: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2026年3月9日后立项且纳入“安心宝”制度管理的项目,按照本细则执行。
四、注意事项
1.2026年3月9日前已立项并纳入“安心宝”制度的项目,按《关于建立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宝”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萧科〔2025〕2号)执行。
2.对存在弄虚作假、失信违约等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扶持政策资格。
3.将“安心宝”项目合作情况纳入区内科创平台星级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科创平台赋能企业创新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五、关键词解释(文件术语释义)
科创平台:包括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湘湖实验室(农业浙江省实验室)、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浙江巴顿焊接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
六、新旧政策差异
新旧政策之间主要存在以下3点差异。
(一)扩大政策覆盖面
企业与区内科创平台开展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合作,合作经费门槛从300万降低至30万。
(二)调整补助政策
1.调整合作经费资助额度。保持实际合作经费30%的补助比例。在资助额度上,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调整为单个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2.加强市场化金融支持。对参与“安心宝”项目的企业,可享受不低于合作经费的专项授信,定向用于支付项目合作经费。依托“企业创新积分”体系,对该笔贷款中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提供1%的贴息补助,单笔最高10万元。原“安心宝”项目配套的科创保险补助政策继续执行。
(三)完善运行模式
建立先研后付资金池,以银行信贷资金组建“先研后付资金池”,对科创平台在合作前期确需开支的研发经费予以预支,减轻了平台的垫资压力。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科创平台科刘晗
联系电话:0571-8961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