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02514339H/2026-1010402660

  • 成文日期:

    2026-03-25

  • 发布机构:

    萧山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支持青年入乡“十二条”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25 17: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分享:

一、背景依据(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部署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安吉经验支持青年入乡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破解青年入乡“不愿来、留不住、干不好”难题,推动萧山区“青年向往之城”战略向全域延伸,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若干政策》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举措、附则三方面内容。以工作举措部分为主体,聚焦青年入乡发展,系统集成十二项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引才。对农业主体科研合作项目按投入金额的15%、最高30万元予以补助;对35周岁及以下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新招聘的青年从业者(其中具备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放宽到45周岁)给予3万—10万元从业津贴,三年期满一次性发放;依托线上“萧农帮”数字平台提供政策公示、就业指导、孵化培育等一站式服务;对新招聘离城区较远地区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连续三年发放通勤补助。

二是夯实成长支撑。设立创业类农创客补助5000元,农创客重大项目最高补助800万元,对在省、市级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奖并落地萧山的农业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每年单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青年返乡项目,并依托金融机构、涉农国企提供各类要素支持;实施“百师千徒”传帮带行动并动员青年参加各类培训;鼓励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合格补助5万元,对运营满一年,在项目孵化、就业带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已建站点,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助。

三是优化留才生态。通过最高30万元的补助支持镇街招引乡村运营团队、培育“兴农人”乡村推荐官,支持行政村、强村公司引进乡村CEO等运营人才;优先推荐优秀入乡青年申报各级人才认定和荣誉评选;对获市级以上荣誉的青年给予获奖金额1:1配套奖励,部门推荐选送的给予最高1万元参赛补助;鼓励镇街或农创园区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资产配套较集聚的居住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一定的区级财政配套补助,同时优化“青荷驿站”布点。

三、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到萧山区从事农业一二三产创业创新或在相关企业就业的青年群体,青年原则上应为4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现代“新农人”。

实施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2026年1月1日起参照施行)。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青年符合本政策条件且同时符合其他市、区级补助政策条件的,由青年自行选择政策进行申报,同类型补助政策只能享受一条,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2.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建立“萧山青年入乡人才库”,实行备案—服务—评估—退出闭环管理。对虚报冒领、项目停滞、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

3.本政策试行期一年,到期后视实施情况对本政策予以更新。若在试行期内申报期限超过1年的支持政策,以本政策为准继续实施兑付。

4.具体实施细则将在26年底前印发,请关注后续通知,按实施细则要求申报。

五、关键词解释(文件术语释义)

青年入乡实践站点: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相关主体建设,以“五好十有三不”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青年入乡实习、就业、创业等实践提供“1+N”(“1”是指人才招引,即为入乡青年提供实习或就业岗位;“N”是指为入乡青年提供就业指导、创业孵化、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生活配套等服务)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平台。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举措第8点“搭台垒基,建强实践阵地”,源自《萧山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政策补助办法(试行)》,新政策取消了新建优秀站点的7万元补助;增加了对运营满一年,在项目孵化、就业带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已建站点,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助。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教)科科长 徐光宇 0571-896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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