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萧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要求,我街道对2025年6月1日前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6件继续有效,1件拟修改,3件予以废止。
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关于印发新街街道统计网格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街发〔2020〕17号)、《新街街道关于调整村(企业)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新街发〔2021〕3号)、《关于印发新街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街发〔2021〕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新街发〔2022〕19号)、《新街街道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新街发〔2023〕17号)、《关于印发《新街街道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街发〔2025〕7号)。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关于印发新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街发〔2023〕30号)。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关于印发萧山区新街街道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街发〔2021〕9号)、《关于印发新街街道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街发〔2021〕5号)、《关于印发新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街发〔2021〕17号)。
三、施行时间
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党政综合办公室 田安琪
联系方式:0571-8965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