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09002514339H/2025-1010402597

  • 成文日期:

    2019-01-25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AXSD01-2019-0001

  • 文号:

    萧政办发〔2019〕4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9 16: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16〕130号)的规定,我区对2018年8月底以前由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区政府同意,决定238件继续有效,73件予以废止,30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2.废止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3.失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萧政办发〔2019〕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