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和美乡村萧山范例的行动方案(2023-2027年)》(萧委发〔2023〕39号)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加强乡村长效运营维护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长效管护奖励资金是指区财政安排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优秀村和进步村。
二、奖励范围
全区行政村中已完成区级美丽乡村(不含整治村)、未来乡村建设的村,以及城郊结合部整治、现代社区(城郊结合部)建设的村。
三、奖励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较好的村可以申报优秀村;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较上年度明显提升的村可以申报进步村。
四、奖励标准
每个优秀村奖励15万元;每个进步村奖励10万元。在优秀村和进步村的基础上,对户籍人口大于3000人的村,额外奖励1万元;对上年度经营性收入在150万元以内的村,额外奖励1万元;对上年度农村环境支出控制在40万元以内的或支出费用同比降低10%以上的村,额外奖励1万元。
五、奖励名额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街行政村数量等因素,确定各镇街优秀村和进步村年度名额,全区总数不超过70个。
六、奖励流程
奖励名额确定后,通过村申请、镇街推荐和区级联审,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一)村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村,向镇街提交《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镇街推荐。各镇街根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日常工作情况对各村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并填写《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联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审,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七、其他要求
(一)奖励资金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专项资金,镇街不得挪作他用,需对照奖励名单拨付至各村。各镇(街道)村上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部追回。
(二)各镇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奖励。
(三)长效管护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奖金福利、购置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偿还债务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无关的支出。
(四)本办法2026年1月8日起施行,施行三年。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申报表
2.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推荐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申报表
申报年度: 年度
申报村 | (盖章) | |||
申报类型 | □优秀村 □进步村 | |||
额外奖励 | □户籍人口大于3000人 □__年度经营性收入在150万元以内的村 □__年度农村环境支出控制在40万元以内的或支出费用同比降低10%以上的村 | |||
基本信息 | 户籍人口(人) | 流动人口(人) | ||
____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支出(万元) | ____年度经营性收入(万元) | |||
上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支出(万元) | ||||
村庄人居环境 长效管护情况 (500字以内) | 介绍村庄长效管护情况: 1.村庄基本情况。 2.管护模式介绍。 (可另附材料) | |||
镇(街道) 意 见 | (盖章) | |||
备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镇街留存,一份报区农业农村局;
2.农村人居环境支出及年度经营性收入以镇街经管站提供为准。
附件2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推荐表
镇街(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 类型 | 村名 | 是否符合额外奖励标准 | ||
户籍人口大于3000人 | __年度经营性收入在150万元以内的村 | __年度农村环境支出控制在40万元以内的或支出费用同比降低10%以上的村 | |||
1 | 优秀村 | **村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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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步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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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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