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健全我区地价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我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经完成,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现将成果予以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萧山区基准地价项目成果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156号)同时废止。
萧政办发〔2025〕5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萧山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