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44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14〕6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7年8月1日起,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中一律停止使用萧山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
二、2017年8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则进行。
三、萧山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废止后,行业管理部门及招投标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不断深化招投标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