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6月1日以前以局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审查,决定继续有效0件,废止1件,拟修改0件,宣布失效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萧审〔2013〕22号,2013年9月11日)
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审计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