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5-79163 成文日期 2025-08-2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建字〔2025〕18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29 15: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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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志山代表:

您在萧山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农场式种养殖基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是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的关键任务,需要政府、企业、村社和农民自身多方协作。作为农业农村的主管部门,我局从产业发展政策引领、土地资金要素指标、规模化农业产业打造等方面保障失地农民的灵活就业。

一、加强政策引导,打造萧山特色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深入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杭州市萧山区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标杆行动方案(2021-2025年)》部署,我们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围绕“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总目标,构建“东部现代精品农业示范区、中部农产品精深加工引领区、南部三产融合发展标杆区”三大乡村共富产业格局,明确对农业“双强”、特色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6个方面,现代种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强农建设等20小点进行扶持。具体而言,一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的创建。明确到2025年,力争实现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280家;区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125家;培育农创客1000个。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解决技术难题、服务难题、销售难题,实现互惠共赢,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收购本地农产品,提升联农带农能力,同时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和实施项目予以政策倾斜优先立项。二是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产业化项目申报。针对《杭州市萧山区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我们配套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种养业投资补助项目、农产品加工流通投资补助项目、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等10类项目的扶持主体及内容,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申报项目,并专门设立土地、林地流转补助政策条款,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集中流转,实现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给予资金以及土地指标支持。一是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本轮政策范围内,我们将项目的联农带农作用作为评定项目效益的重要指标,下达农业产业化项目200余个,同时正在开展2025年度60余个项目的立项工作。项目内容主要针对酱腌菜、甲鱼、白对虾、青梅、茶叶等萧山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范围涵盖南部特色种养、东部精深加工、围垦规模化种养等。二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我们每年向区政府争取安排不少于100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鼓励乡村产业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科研等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乡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打造,确保用地重点保障民生需求和产业项目建设,实现用地计划精准化、差异化。

三、鼓励打造头部企业,提升联农带农水平。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银河食品有限公司,采取契约合作+自营建基地的方式,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推行,逐步实现优势农产品的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如浙江传化乡村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浦阳传化乡村共富示范点项目建设,打通谢家村、径游村、安山村三村的行政壁垒,将三个村组成联合体,通过三村置换用地指标、成立共富发展公司、共用“谢径安”品牌等手段,在“政府引导+民企运营+村民主体”三方努力下,重组乡村生产要素,共同探索区域联动共富美好图景。

下一步,对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的问题,在新一轮萧山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草拟和制定中,我们将作为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深化研究。同时,我们会继续通过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我们萧山特色的都市农业健康发展。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萧山农业发展,并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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