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5-79156 成文日期 2025-08-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农建字〔2025〕16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29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分享:

胡春燕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府办金融科、区财政局、规资萧山分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针对“加强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引导”建议: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作为保障被征地集体长远利益及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一直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也是实现村强民富的重要手段。《杭州市萧山区村级留用地高质量开发管理办法(试行)》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政府主导、平台统筹”的开发思路,对全区村级留用地开发实施统一管理,由国有平台统筹全区村级留用地的开发建设,鼓励国有平台依法依规以平台返租、村级委托等形式参与村级集体部分物业运营,对招商业态进行把控。同时建立村级留用地“由地到房”转变,通过“指标换房”“等价转换”等方式创新村级留用地开发主导模式,整合土地要素资源。目前村级留用地开发已在北干街道、闻堰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规范引导参与投资有保障的地方债”建议:根据政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允许参与地方政府债务。

针对“推动与国资平台合作共赢”建议:目前我区国资平台参与的城市建设项目投资都是公益性的。如果是市场化投资项目会按照市场化收益获得。而村级集体资金的性质决定了它需要采取风险可控的管理方式,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就要控制和防范村级集体资金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针对“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防范风险”建议:目前我区《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必须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深化改革、理顺关系,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对村级资产管理的新要求,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社监会要加强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监督,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社监会行使对本届村级财务监督检查职责。我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实行集体定期审核审批制。我区全面实行村级集体经济“一年一审”,强化审计监督。择优选择协审单位,全面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年度审计、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和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等,并加大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为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