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5-79151 成文日期 2025-08-1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萧农建字〔2025〕14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29 14: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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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江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村级集体资产发包流程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集体资产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农村

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根本,以提升集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为主线,以组织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行阳光化、监督数智化、体系集成化为路径,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严格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努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在现有村三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基础上,增加联村、联片领导的参与,以加强监督。目前,我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实行分限额管理,限额以下的简化流程,经村社三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及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实施;对于限额以上进入区、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的,按公开交易流程,由镇街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我们也建议镇街联村、联片干部在村级集体资产发包中发挥监督作用。经向所前镇了解,目前所前镇所有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都需填写立项审批表,立项审批表中“镇人民政府意见”由联村、联片干部审核签字。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完善并强化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确保镇纪检及村监委能够全程参与监督。《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社监会要加强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监督,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社监会行使对本届村级财务监督检查职责。社监会的工作重点是对本社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资产发包、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及社员关心的其它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村级“三资”监管上,我们始终借势借力,借助区、镇、村三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村社重大事项的监管。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将发包或出租后的公示改为意向发包或出租前的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和效率。《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必须全面深化财务公开,广泛接受社员监督。涉及社员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财务事项要及时公开。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等的会议纪要(决议)、招投标及协议、合同等作为财务公开内容,应及时公开,也包括发包或出租前的公开。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简化续租续包程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除非有特殊情形,应直接进行续租续包,以避免因流程繁琐而造成的时间和经济损失。《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对合同到期后原承包户主动要求续租且确实不适宜重新公开招租的,须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不低于同期市场价的标准续签承包租赁合同。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鉴于各村地理位置的差异,建议各乡镇街道每年对所辖村社进行一次调研评估,并建立档案,根据各村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价格调整。2023年我区在全市首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一地一价”制度,因地制宜、因镇施策,实现承包租赁价格的精细化管控,有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长。区级层面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价格指导制度》,各镇街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区位、地段、设施配套、承包经营状况等实际,出台镇域范围租赁价格指导意见,配套完善租赁价格的最低标准。全区22个镇街均已出台镇域《指导意见》。今年又要求6月底前修改完善。强化放权赋能,由镇街自主决定镇域范围内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最低价格标准。各镇街以“高效经营、科学经营、全程监督、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为原则,根据资产资源对象的属性、特点及周边市场价格定位等实际,研究制定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价格的最低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动态调节租赁价格,有效提升定价的科学性,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合理化、精细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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