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6月1日以前以局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审查,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9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