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5-78799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025年8月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12 11: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分享:

2025年8月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686批次进行定量检测。8月份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26个类别686批次,合格654批次,不合格32批次,总合格率95.34%。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84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蔬菜

167

15

91.02%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96

4

95.83%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62

7

88.71%

食用农产品-鲜蛋

49

2

95.92%

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

4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3

0

100.00%

糕点

20

0

100.00%

饮料

6

0

100.00%

酒类

10

0

100.00%

蔬菜制品

7

1

85.71%

冷冻饮品

23

0

100.00%

调味品

9

2

77.78%

粮食加工品

7

0

100.00%

糖果制品

4

0

100.00%

食品添加剂

3

0

100.00%

速冻食品

16

0

100.00%

水果制品

10

0

100.00%

饼干

2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4

0

100.00%

豆制品

16

0

100.00%

蜂产品

3

0

100.00%

蛋制品

1

0

100.00%

餐饮食品

29

0

100.00%

肉制品

11

1

90.9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3

0

100.00%

薯类和膨化食品

2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2

0

100.00%

乳制品

10

0

100.00%

方便食品

2

0

100.00%

水产制品

11

0

100.00%

合计

686

32

95.34%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2025年8月抽样的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糕点、豆制品、速冻食品等共22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抽检部分类别因样本量过少,故该类别本次合格率无统计学上意义,不能代表市场上产品的平均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处置。

四、不合格情况

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杭萧山区瓜沥镇明朗村陆利华摊位(萧山区瓜沥镇明朗村人民路550号)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杭州萧山浦阳镇绿诺蔬菜店(萧山浦阳消费品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杭州萧山浦阳镇于咏腾蔬菜店(萧山浦阳消费品综合市场31-40号)销售的1批次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欧德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区瓜沥镇党山为民路179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萧山区新塘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武孝凤摊位(萧山区新塘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北86号)销售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萧山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于龙摊位(萧山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北50、51号)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杭州萧山农产品批发市场张连体蔬菜批发部(萧山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南内第94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杭州萧山农产品批发市场王春亚摊位(萧山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南内第91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杭州萧山老胡蔬菜批发经营部(萧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南内)销售的1批次中椒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杭州萧山新街街道沪浙超市(萧山区新街街道长山农贸市场三层)销售的1批次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杭州萧山宁围每新副食品商行(萧山区宁围街道竞学路457号)销售的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杭州萧山苏航水果店(萧山区靖江街道育才路26-1、26-2、26-3号)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萧山区蜀山街道张建朋摊位(萧山区蜀山街道市心南路1036号南江商业中心1-2层局部杭州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一楼蔬菜区13岛10号)销售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杭州萧山南阳街道侯缺蔬菜摊(萧山区南阳街道南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杭州萧山瓜沥孟彪食品摊(萧山区瓜沥镇渭水桥村瓜港西路460号杭州萧山临港农贸市场15#)销售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杭州萧山戴村镇丁国珍副食品店(萧山区戴村镇综合农贸市场东大门1号)销售的1批次咸猪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杭州萧山瓜沥镇万才平水产店(萧山区瓜沥镇商贸街1号)销售的1批次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杭州萧山瓜沥镇孙炳利蔬菜店(萧山区瓜沥镇殿下路6号)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杭州萧山春国水产店(萧山区瓜沥镇殿下路113-4号)销售的1批次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杭州萧山秦潼餐饮店(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299号汇恩金座美食街2001号铺位)销售的1批次水晶糖蒜(酱腌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杭州有诗有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区盈丰街道飞虹路1408号汇德隆印象城4楼L4-34)销售的1批次水果黄瓜乙螨唑,1批次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街道奔竞大道353号)销售的1批次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萧山盈丰街道亚顶鲜餐厅(萧山区盈丰街道飞虹路1408号汇德隆印象城L5层24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杭州国际博览中心北辰大酒店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街道奔竞大道353号)销售的1批次菠菜氟虫腈、1批次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杭州萧山红山农场唐氏中式快餐店(萧山区红山农场同舟社区红山大道607号)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杭州萧山林波奶茶店(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4)号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杭州萧山北干街道晓黄丫餐馆(萧山区市心中路268号银隆百货B座地上第三层第B311-1、B312-1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牛蛙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杭州厨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288号、298号三楼)销售的1批次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杭州湘湖保亿酒店有限公司(萧山区闻堰街道湖风雅园18幢)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杭州萧山临浦镇王敏饭店(萧山区临浦镇苎萝村)销售的1批次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芹菜、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荔枝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荔枝、芒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3、乙螨唑非内吸性杀螨剂,对卵、幼虫和若虫有效,对成虫无效。对皮肤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黄瓜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仁果类水果(苹果除外)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7mg/kg。黄瓜、梨中乙螨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而大量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

附件:2025年8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