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0/2025-78405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机构 | 义桥镇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有效性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萧山区三江口蛟山河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
5、建设概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河/库口湿地工程
因地制宜在蛟山河流域适宜的河/库口,开展表面流人工湿地建设,对蛟山河汇入的污染进行净化,削减进入蛟山河以及进入浦阳江的污染负荷。工程在蛟山河入浦阳江河口、云峰溪和北坞溪入黄石垅水库口,共4处,涉及面积为246500m2。
(2)黄石垅水库水域生态修复
在水库水域西南侧、南侧、东南侧和现状梯级湿地水域建设水下森林,修复面积约32608平方米;于黄石垅水库近岸水域建设库滨缓冲带,面积约5190平方米;构建生态砾石床1处,面积约5735平方米;现状梯级湿地升级改造,面积约8800m2(含水下森林3231m2);新增管护路355米;建造人工鱼礁2处,砾石群5处,洞穴群、倒木等2处,投放鱼类10500千克,两栖类动物246对,底栖动物2500千克。
(3)河道水域生态修复
在云峰溪、北坞溪、西山溪、蛟山河干流、蛟山河支流、下洋桥河、河西河和王家桥河等部分河道种植水生植物,涉及面积约41987m2;在西山溪、蛟山河支流、河西河、王家桥河等部分河段设置生态浮岛,涉及面积约2888平方米;于王家桥南岸构建陆域缓冲带848平方米。
(4)河滨带修复工程
在河西村附近蛟山河干流河道建设河滨带修复工程,长度约2.37公里,涉及面积约8775平方米;并对两岸农田退水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反硝化氮磷装置41座;在浦阳江国控断面建设沿江生态缓冲带,面积约17525平方米。
(5)生态植草沟工程
对农田实施控肥减量,将现有农田退水沟进行生态化改造,削减农田面源污染,于吴匣里排水沟、华家里排水沟、杨家浜排水沟、传雅沙南排水沟、富春东排水沟等5处建设生态植草沟,实施长度3.04公里,面积5306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7786.21万元
图1 工程内容分布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敏感区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等,工程生态修复实施范围涉及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三江口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工程不新增永久用地,不涉及占用上述环境敏感区。
(1)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工程与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情况见表1。
表1 工程与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情况表
环境敏感区 | 类型 | 保护区 | 工程内容 |
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水域 | 一级 | 生态植草沟 |
二级 | / | ||
陆域 | 一级 | 生态植草沟、河口湿地1、河流水域修复工程、 | |
二级 | 生态植草沟、河口湿地1、河流水域修复工程 | ||
准保护区 | 生态植草沟、河流水域修复工程、河滨带修复工程 |
(2)三江口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三江口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3km2,生态功能为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
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2 项目沿线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 保护目标 | 级别 | 保护对象 | 与工程位置关系 | 影响 方式 | 影响因 素 |
生态保 护红线 | 三江口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 | 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 | 评价范围内,工程施工涉及,不占用 | 间接影响 | 施工活动干扰 |
湿地 | 萧山浦阳江区级湿地(义桥段) | 县级 | 自然生态系 统 | 评价范围内,工程施工涉及,不占用 | 间接影响 | 施工活动干扰 |
重要物种 | 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省级 | 绿头鸭 | / | 间接影响 | 施工活动干扰 |
绿翅鸭 | ||||||
一般生态保护目标 | 水生生态 | / | 浮游植物、动物、底栖生物、鱼类等 | 评价范围及修复施工临时占用 | 间接和直接影响 | 废水、固废、噪声及施工干扰 |
陆生生态 | / | 植被、两栖、爬行动物、鸟类等 | ||||
水土保持设施 | / | 水土流失 |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和国家及浙江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现场实地调查未发现本项目用地内存在重要物种野生动物栖息地,但其迁移、觅食等生命活动可能在评价区出没。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3 工程沿线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保护目标 | 工程内容 | 保护要求 |
1 | 浦阳江 | 河口湿地、国控断面沿江岸带 | 饮用水源保护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 |
2 | 蛟山河干流 | 河流水域修复工程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3 | 云峰溪、北坞溪、西山溪、蛟山河支流、下洋桥河、河西河、王家桥河 | 河流水域修复工程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4 | 黄石垄水库 | 黄石垅水库水域修复工程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4、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河西村、蛟山村、田丰村、罗幕村、北坞村、云峰村、勤里村、西山村、富春村等村庄,与本工程的最近距离为紧邻~1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均依托周边已有生活设施。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临时场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钱江水处理厂,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绿化等,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无废水排放。
2、环境空气:本工程施工活动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源自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回填、堆放和车辆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时排放的燃油机械废气等;在采取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较大的影响。
3、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土方开挖等工程施工产生的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本评价要求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临敏感点侧设置围挡或移动式隔声屏障,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等。运营期仅有少量低分贝噪声影响,管护道路不通行车辆,仅供管护步行,因此,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本工程通过水生态环境修复,有利于地表水环境的改善,因区域浅层地下水与地表水环境联系较为密切,工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6、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临时用地和弃土对陆域生态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只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除了永久用地外,其他地表可以恢复为耕地。工程临时用地区主要用于施工临时堆土和施工布置,施工结束后,亦可恢复为耕地。涉水工程施工期短期内会对局部区域的水体和底质产生一定扰动,但随着施工结束其扰动影响消失,总体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4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项目 | 要素 | 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 | 处理方案及效果 |
施工期 | 废水 | 施工废水 | (1)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2)施工导流及泥浆水:对围堰内存水或者降雨存水进行导流或者抽吸转移至围堰外水体;围堰中若是降雨等清水,直接通过泵抽吸转移至围堰外水体,若是浑浊的泥浆水,则需经沉底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3)生活污水:根据施工安排,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居民房,不单独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已有生活设施。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临时场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周边污水泵站。 |
废气 | 扬尘、底泥臭气、燃油机械及车辆废气、其他废气 | 1、扬尘:(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洒水、毡布遮盖等防尘措施。(3)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并加强防护措施;易散失的物资(如石灰、水泥等)不能在露天堆放。(4)土、石、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5)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在干燥大风天气情况下要求1天洒水4~5次,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2、底泥臭气:(1)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尽量选择春秋季和枯水期,减少臭气的产生。(2)基底整理采用围堰断水干地施工,挖方以内部平衡为主,底泥不上岸。 3、燃油机械及车辆废气:(1)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另外,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2)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4、其他废气:(1)临时堆料场远离居民点布置,场内外施工道路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周边较近距离处有居民点,应在施工区边界设塑料板围护施工,既减少扬尘污染又增加施工安全。(2)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以减少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影响施工区周边环境空气。 | |
固废 | 施工固废 | 1、水域清理的垃圾主要有入侵物种、河道漂浮物、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基底整理挖方以场地内平衡为主,不上岸;外购的施工围堰草袋土施工结束后用于示范生境打造;临时施工场地开挖表土堆放用于后期场地恢复,不产生弃渣。 3、施工废料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及包装物等,对于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后综合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施工废料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隔油池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 | |
营运期固废 |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湿地植被维护产生的枯枝败叶,应避免乱丢、乱放,随意丢弃等行为,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
噪声 | 施工噪声 |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2、机械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采取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声源噪声,比选用低噪的载重汽车,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成立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维修保养队伍,平时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运行噪声。 3、施工计划安排:(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夜间不得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3)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4、敏感目标施工噪声防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后方可施工,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2)在距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较近的区域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2m的隔声围挡。(3)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其它措施 (1)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因施工噪声引发的环境纠纷。(2)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萧山区三江口蛟山河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任务为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促进土著鱼类恢复,为浦阳江出口国控断面稳定达到II类和杭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支撑,系统修复蛟山河的河道、水库滨岸带生态空间,修复滨岸带生境,促进蛟山河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属于对环境有正效益的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建成后有着巨大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该项目施工期间会对当地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具有暂时性,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建设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文明施工,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沿线涉及的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5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9月15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东方138号
联系人:俞主任
联系电话:0571-8241913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258号圆方城2幢14层15A15室
联系人:孟伟江
联系电话:1375081678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