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元买个“漂亮贝壳”,竟换来万元罚单?近日,萧山一位“贝壳控”的经历,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收藏“红线”不可逾越,否则终将为其买单。
今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区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等材料,主要内容为当事人应某有涉嫌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接到移送材料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三中队办案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提取、核对涉案相关证据材料,对当事人应某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鹦鹉螺壳的事实经过以及鹦鹉螺壳价值等情况进行确认。
经调查,当事人应某对贝壳制品非常喜欢,虽然明知鹦鹉螺是保护动物,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通过二手平台花费260元购买了一只鹦鹉螺壳。经鉴定,该鹦鹉螺壳为鹦鹉螺的完整壳制品,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2019 年10月1日起,每件鹦鹉螺壳的认定价值为2.1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应某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鹦鹉螺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私自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涉案鹦鹉螺壳已被追回、没有违法所得等情节,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鹦鹉螺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为海洋“活化石”。它的外壳造型精美,表面有天然松树枝纹、菊花纹、水波纹等多种图案,保留了许多古老生物的特征,对于研究生物进化和古生物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守护生态红线,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好需要大家携手努力,切勿心怀侥幸踩了法律红线。(蒋超 庄映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