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5/2025-77986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综法建字〔2025〕16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20 10: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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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潮平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封闭式”道闸收费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萧山区发改局、萧山区公安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建议中所述现象,我区展开全面摸排。经摸排,萧山区12个街道62个村存在“封闭式”道闸收费管理的情况。该现象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及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村庄,收费方式包括按次、按月或按年收取,具体标准因村而异,主要出于加强秩序管理、优化内部停车资源等需求。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安全管理。针对村级道路违章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强化违法停车查处整治。严格落实巡逻管控机制,加大对城区主干道路以及城郊结合部乱停车的查处力度,目前全区已有严管道路573条,辖区交警中队及各“交治融合”派出所均能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对大型商场、医院、菜场、主干道的穿镇穿村公路周边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违停,尤其是大型货运车辆违停的行为,采取教育劝阻和依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制止纠正乱停车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025年1-6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张贴违章停车提醒单180086份、处罚56100起。二是强化村级道路重点车辆管理。由于农村道路的特殊性,农村道路普遍宽幅不足,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在村级道路上的违章停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尤其在夜间视线不足的情况下,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与在萧运行的大型车辆(黄牌类货车)企业建立业务在线责任防制度,通过微信群、钉钉等形式及时通报相关安全管理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对大型车辆(黄牌类货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企业强化对司机和车辆的监督管控。三是强化道路源头隐患管控。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强化对车辆高频停放路段的隐患排查,通过缺口封闭、减少视线遮挡、设置“海淞”系列安全隔离护栏等措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优化违停车辆管理。四是强化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会同并督促属地镇街,对辖区内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重点机动车辆驾驶人针对性开展涉及车辆违停的处罚标准、全区涉及禁止停车的严管道路、道路上交通标志的作用等宣传活动,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并通过媒体平台曝光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警民互动交流,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

(二)落实停车价格管理。农村“封闭式”道闸收费通常涉及公共区域管理、停车服务等,需区分不同性质。一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集体区域管理收费(如村集体出资建设的停车场、村内道路管理):原则上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集体组织通过民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充分体现村民意愿,收费标准在覆盖成本的基础上应体现公益、让利于民,并向村民和所有收费对象公示。二是涉及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设置道闸收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规定执行。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主城区停车收费定价形式、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规范;2017年,区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规定的通知》,就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类型、标准和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政策、价格欺诈”等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区与典型镇街进行沟通,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并向村民和市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求村庄在主要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了收费公示牌,明确收费标准。

(三)督促指导村社工作。一是督促指导村社加强“围村管理”项目的民主决策管理。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将其纳入村级组织重大事项,按照“五议两公开”的要求实行民主决策管理。二是督促指导村社加强“围村管理”项目的公开交易管理。区、镇两级督促指导和加强村级停车收费项目的公开交易管理,按照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或服务类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杜绝规避公开交易以及“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督促指导村社进一步加强“围村管理”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各镇街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第三方运行商停车收费项目财务等情况,特别是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核算核准,必要时由所在镇村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监督,并建立完善的经费收取和使用监管机制,确保停车收费主要用于村社停车管理以及停车场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下步计划举措

(一)加强项目决策的规范性审查和所收费用的全面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和《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施过程中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强化财务审计监督,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二)加强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审查。根据我省现行停车收费定价政策,村(社)停车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发展改革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村(社)停车收费标准制定的指导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村(社)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覆盖面,严厉查处违反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村(社)停车场所的收费行为。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合适场地,村或者社区依法设立的停车场,收费主体必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主体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民主决策、公开交易与日常监督管理。涉及公共利益的道闸收费与管理,建立“村民议事、公开透明、用途监管”机制,确保收费用于道路维护、安保管理等合理支出,并定期向村民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监督。镇街作为村社监管责任主体,会同区发改、行政执法、交通、物价等单位和部门,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督促村社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尤其是要在停车管理的设置范围、设置流程、设置标准、运营方式、收费服务、费用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提高广大村(居)民、社员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以“阳光操作”杜绝“微腐败”。

(四)加强对围村停车场的服务合规性管理。村或者社区各收费主体应在停车场入口处及缴费点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表),须标明收费单位、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依据、价格管理形式、服务时间、免费停放时间、监督举报电话(12345)等信息。机动车进入停车设施时,停车设施应当明确标示或者记录机动车牌号和进入时间,机动车驶离停车设施凭该标示或记录交纳停放服务费。

我区各部门将各司其职,进一步做好规范与监督农村“封闭式”道闸收费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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