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5-77816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改善我区声环境质量,匹配区域发展现状,回应新发展阶段下群众对宁静生活的迫切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杭州市萧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对萧山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及时调整。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方案包括前言、适用范围、修订依据与引用标准、功能区分类、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功能区划修订结果、各功能区划分情况、补充说明及实施要求等9部分。
本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萧山区实际情况,将萧山区绕城范围内住宅、学校等连片集中区域划定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将开发区市北区块及江南科技城板块内的工业生产、物流仓储等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将萧山区绕城范围内除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划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将交通干线及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划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对于划分范围外的其他区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乡村区域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管理,其中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四、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旧版方案同时废止。
五、关键词解释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及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等两侧一定区域范围内划分为4a类,4a类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铁路干线两侧一定区域范围内划分为4b类,4b类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60dB(A)。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与旧版方案有效衔接,保持了较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及用地现状对各区块进行调整。相较旧版方案,本方案中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3类区减少4.49km2,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2类区增加23.43km2,为强化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提升整体声环境质量提供规范依据。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解读人:污染防治科科长 倪建国
联系电话:0571-8262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