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5-77588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和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萧山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萧农种养〔2023〕384号 )文件内容,相关规模场自主申报,并通过数字畜牧应用系统浙牧通“先打后补”模块疫苗使用量,参考申报主体上报的年度免疫计划、畜禽饲养量、产地检疫数、免疫效果等因素核定补助资金。确定1-6月份补助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表格。
凡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动物疫病监测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5日,时间五天。
联系电话:0571-82623191
附件:2-2附件萧山区2025年(1-6月)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