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5-77447 成文日期 2025-07-2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23 09: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我区直管公房管理,推动其持续、稳定、有效的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杭政办函〔2016〕28号)和《杭州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周边区县经验和我区实际,征求了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拟定了《杭州市萧山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办法》涵盖了管理范围,管理单位及职责,公房类别及承租关系,承租、续租、退租清退条件及流程,更名及公私混合产权处置,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十大方面内容,为直管公房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一)健全了流程闭环的直管公房承租管理机制

建立了涵盖直管公房承租、续租、退租的全周期的管理机制,重点把控承租准入、违规清退“一首一尾”。

1.把好承租门槛。一是明确承租时间,直管公有住房的租赁期限为三年,直管非住宅公房租赁期限为一到五年。二是划定准入门槛,以同一户籍为单位,将家庭成员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方或人均不足20方作为承租准入门槛。三是照顾特殊群体,住房困难、低保、抚恤优待对象享有优先租赁权。四是计租标准,直管公有住房的租金,承租人符合承租条件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直管非住宅公房的租金经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按市场租金执行。

2.压实清退管控。针对前期管理中发现的骗租、强占、抢占擅自转租、拖欠租金、擅改用途或结构、非法牟利等各类违规占用公房的行为,通过书面告知、措施清退、司法清退等方式,着力加强违规清退。

(二)建立了清晰有序的直管公房户名变更流程

近年来,关于直管公房更名难的问题反映较为集中,鉴于直管公房复杂的历史背景,紧扣上级文件精神,《办法》对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名变更情形予以明确。直管公房更名后,新承租人继续享有原承租人的权利,并承担其义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房改。

(三)完善了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的处置方式

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是指单套房屋产权为部分公有、部分私有的直管公房。《办法》聚焦混合产权公房处置消化,按照“控增量”“清存量”推进。

1.坚决遏制混合产权增量。在直管公房征收安置房产权调换过程中,严禁出现公、私混合产权房屋。

2.分类处置混合产权存量。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存在的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在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的前提下,分类明确处置路径:对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实行房改;对直管公有住房不符合房改条件的,基于承租人意愿,推行“公房产权部分买入”“整体公开拍卖”两种方式,划清产权性质。

(四)明确了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路径

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经区住建局同意后,将自己承租直管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办法》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转让的原则,明确了转让过程中的产权归属、价格管理和转让条件等事项,有利于调剂住房分配、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承租人住房条件。

(五)构建了权责并行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事项清单《办法》围绕租金缴纳、房屋合法使用及维护等方面,明确了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1.加强租金缴纳管理。实行“先缴租后使用”的原则,禁止租金拖欠行为。

2.加强使用安全管理。对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行为建立备案审批制,承租人具有合理使用,配合修缮,及时报告房屋安全隐患和险情的义务,确保公房安全使用。

3.加强违法犯罪查处。对承租人强、抢占直管公房,进行违法活动的,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做好相应的追偿、清退工作。

三、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直管公房管理。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如遇上级文件修订或新发布文件,本文件相关内容自动失效,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若存在内容冲突,应优先适用上级文件规定。

五、关键词解释(文件术语释义)

本办法所称直管公房指国家通过没收、接管、代管、私房社会 主义改造、投资新建、国有资产划转、购置、调换、征迁安置等方式 取得,产权属国家所有,由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

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是指单套房屋产权为部分公有、部分私有的直管公房。

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经区住建局同意后,将自己承租直管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健全了流程闭环的直管公房承租管理机制。

建立了涵盖直管公房承租、续租、退租的全周期的管理机制,重点把控承租准入、违规清退“一首一尾”。

(二)建立了清晰有序的直管公房户名变更流程。《办法》对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名变更情形予以明确。直管公房更名后,新承租人继续享有原承租人的权利,并承担其义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房改。

(三)完善了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的处置方式。公私混合产权直管公房是指单套房屋产权为部分公有、部分私有的直管公房。《办法》聚焦混合产权公房处置消化,按照“控增量”“清存量”推进。

(四)明确了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路径。《办法》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转让的原则,明确了转让过程中的产权归属、价格管理和转让条件等事项,有利于调剂住房分配、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承租人住房条件。

(五)构建了权责并行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事项清单《办法》围绕租金缴纳、房屋合法使用及维护等方面,明确了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杰凯

联系电话:0571-8237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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