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7/2025-76919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号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10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具体违法行为 |
1 | 闯红灯-振宁路学东路 |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2 | 闯红灯-衙前路新螺路 |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