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永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萧山区永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兼顾水生态改善等综合利用。
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项目对萧山区永兴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范围包括永兴河、楼塔溪以及区域相关的南河、凰桐江、径游江等河道,涉及河道总长48.3 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提标加固、景观绿化、滩地整治、防汛 道路贯通及闸站、机埠、堰坝和桥梁的改扩建等。实施后,永兴河(包括下门溪、七都溪河口)、凰桐江及南河(包洪线以东段)防洪标准由现2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楼塔溪防洪标准由现状10-20年一遇提高至20年一遇,径游江及南河(包洪线以西段)防洪标准保持现状20年一遇。本工程等别为Ⅱ等,永兴河、凰桐江和南河(包线以东段)堤防及下门溪闸站为2级建筑物,相应临时建筑物为4级;南河出口闸站、堰坝工程、防汛贯通道路为4级建筑物,相应临时建筑物为 5级。其中:
① 永兴河起点位于星拱桥,终点至许贤大桥,长约17.1km。左岸堤防加高加固全长约13.1km,右岸堤防加高加固全长约13.2 km;防汛道路贯通约3.2km;改建下门堰、丰产堰;新建下门溪 闸站等;改建梧桐畈闸站。
② 永兴河七都溪段:起点位于时代高架桥下,终点至新桥,左岸堤防治理全长约1.1km,右岸堤防治理全长约1.4km。
③ 南河:起点位于打湾闸桥,终点至浦阳江出口,全长约3.3km。其中左岸治理范围从打湾闸至浦阳江出口,长约3.4km;右岸治理范围从包洪线以东至浦阳江出口,长约0.9km。新建南河出口闸站、许家排涝站。
④ 凰桐江:萧山境内河道全长约6.6km。左岸治理起点位于下湾村(萧山与诸暨交界处),终点至尖山桥,长约5.9km:右岸理起点位于舜湖村(萧山与诸暨交界处),终点至尖山桥,长约3.1km;改造径游江新江闸。
⑤ 楼塔溪:起点位于青龙堰,终点至星拱桥,河道长约16.1 km,主要治理内容为增设堤岸防浪墙1.2km;在楼塔溪左岸河上镇老集镇新建排涝泵站1座;对楼塔溪部分阻水较明显的堰坝和桥梁进行拆除或改建。
⑥ 滩地农田综合整治:在保持土地性质不变、土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同步开展滩地土地综合整治,提升永兴河行洪能力,涉及整治面积约620.9亩。
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义桥镇、临浦镇和浦阳镇等6个镇区。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水环境保护对象。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潜水含水层。
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义桥镇、临浦镇和浦阳镇等6个镇区及各镇区村庄。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等,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废水得到分类分质处置,管理区生活污水纳至当地污水管网处理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可加快涝水出境、降低本地高水位,对周边大尺度范围内的河网水系水质无不利影响。
2)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控。
3)声环境:施工区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工程不发电,运行期闸泵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等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废气、食堂烟气等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弃渣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施工期的油料等危险品的运输和储存以及混凝土拌和废水在未做任何处理下事故排放(调节池排放),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拟设置调节预沉池和混凝沉淀池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汽车冲洗场或用于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洒水,不外排。 2、拟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循环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基坑经常性排水拟采用混凝沉淀剂+三级沉淀池处理,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4、施工区内设置卫生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
运行期 | 1、运营期管理区等运行管理废水纳入当地污水管网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限值。 |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规范操作过程,防止泥沙进入河道污染水质。 2、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减少个人因素造成的环境破坏。 3、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应严禁施工,以减少外界污染物随流水进入河道的情况。 4、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和震动,应配置降声措施和减震措施将其分布降至最低限。 5、减少施工占地。项目占地应避开评价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密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 6、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避免对占地区外森林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7、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由项目监理部门和建设部门的环保专职人员承担,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和行为,防止捕猎和乱砍滥伐,加强动植物检疫和环境监测。 8、施工期应加强森林防护,如在施工区、临时施工布置区及周围林地附近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巡回检查、做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工作等,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运行期 | 1、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水质。 2、工程建设各涵闸、电排站仅在汛期防洪、挡水时关闸,平时一般开敞流通。若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防汛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附近居民公告。 2、施工时必须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3、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等。 4、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 |
运行期 |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对闸泵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如安装防振垫等。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 闸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土石方开挖,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主要针对开挖弃渣装载场地)以加速粉尘沉降,防止扬尘产生和加速尘土沉降,以缩小扬尘影响时长和影响范围。 2、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置除尘装置。 3、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配备公路养护、维修、清扫队伍,使道路常年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物资运输中注意防止空气污染,装载多尘物料时,应对物料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运送袋装水泥必须覆盖封闭,经常清洗运输车辆;在靠近居民点、施工管理生活区行驶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km/h。 4、细骨料堆场等应设简易棚,骨料堆积的边坡角度应稳定,细骨料堆等应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 5、各生产生活区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以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扩散距离和控制粉尘污染范围。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抛弃垃圾。 2、在各施工营地设1处专门的临时堆放场所,集中分类存放生活垃圾、报废的施工机械、废旧钢材、废包装袋(桶)、木材等废弃物,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防止垃圾腐败,产生二次污染。 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报备,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合理 处置 |
运行期 | 1、生活垃圾依托管理区现有分类收集设施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清运。 2、食堂产生的废水应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排放,厨余垃圾及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脂,应当做到日产日清,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倾倒处置。。 | 合理 处置 |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工期 | 1、针对燃油等风险源,建设和施工单位应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编制应急预案,实现事故预警和快速应急监测、跟踪,提高有效处理处置突发事故能力。 2、编制废污水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从源头上控制废污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生产。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 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 | 1、移民安置区开发土地、新修公路等,禁止毁林开荒。 2、在移民安置点建设过程中、移民迁入后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3、根据场地布置,在集中安置点内的空地、道路两侧、房前屋后进行绿化。 | 减少环境影响 |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 1、施工人员进驻施工场地前,应对生产生活区进行卫生处理。 2、施工人员入驻前应先体检,禁止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建立施工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抽检。 3、在施工区内设置驻场医疗点,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常用治疗药品,开展简单治疗和工伤事故紧急处理,负责施工期卫生防疫工作等。
| 保护人群健康 |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水利规划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工程建设符合武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路52号
联系人:瞿工 电话:19957103691 邮箱:1091180551@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25514579 邮箱:34977115830@qq.com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发布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