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5-76904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文号 | 有效性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坚持科创引领赋能产业发展的实施细 则》(萧科〔2025〕4号)文件精神,现开始2025年萧山区共建创新载体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补助对象为在我区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以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与高校、科研院所或我区科创平台签订共建协议,共建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合作期不少于3年,合作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实际支付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二)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详细的建设方案、科学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企业应提出明确的技术需求,并为共建创新载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开放相关应用场景。高校、科研院所或我区科创平台应为共建创新载体提供人才、技术、科研实验条件等支撑。
(三)共建创新载体运营情况较好,在联合攻关、人才培养或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补助标准
按企业对共建创新载体的累计实际研发投入的20%进行补助(仅限于企业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或我区科创平台用于共建创新载体建设的合作经费),单个共建创新载体研发投入补助一次,最高补助200万元,已享受区财政创新券、“安心宝”合作经费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萧山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系统”(https://ypt.kj.hangzhou.gov.cn/xs.html)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点击首页中的“法人登录”按钮,系统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开通。登录系统并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萧山区校(院)企共建创新载体研发投入资助”模块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附件资料。企业申报时间不得超过共建协议期满次年申报截止日。
(二)附件资料清单
1.共建协议;
2.共建创新载体管理和财务制度;
3.共建创新载体建设情况总结;
4.支付凭证(包括银行汇款凭证、发票、财务记账凭证);
5.共建创新载体研发设备、人员、项目清单(样表见附件2);
6.共建创新载体取得的成果证明。
(三)申报截止时间
1.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17:30。
2.相关镇街平台请于7月25日17:30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汇总表打印盖章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四、其他事项
区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共建创新载体进行实地考察评审,载体建在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由申报企业提供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区科技局根据实地考察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补助名单和金额,每年补助数量不超过5个。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571-89618911;
系统问题:0571-85151402。
附件:
附件1:2025年萧山区校(院)企共建创新载体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