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考进行时!商家如有此类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5-06-09 14: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为确保中高考平稳有序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公平的考试环境。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连续加大电子市场检查力度,严查生产、销售作弊器材违法行为,防止考试作弊器材从市场流入考场。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市场内商户有无销售窃听窃照等违法产品以及具有收发功能的电子发送设备、装置,指导商户做好明码标价,严格索票索证,查验商品来源、质量,自觉抵制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商品。同时,要求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期间未发现有销售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进行宣教,告诫商户不得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器材,走私考试作弊器材等相关电子商品是一条 “红线”,触碰“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高考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生考试,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