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5-61382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人社职〔20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精神,徐佳娜等260人经所在单位考核鉴定,已具备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现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确认徐佳娜等260人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的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起计算。
根据《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23〕36 号),经认定,同意确认姚涛等4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发文之日。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