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5/2025-61276 成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03 09: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浙科发条〔2017〕70号)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券支持对象进行资助: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软件等租赁服务按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资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按实际支付金额中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当年度享受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创新券支持对象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1.本实施细则支持对象为在萧合法经营的企业和单位。当年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负面清单事项的企业和单位,不享受本政策。

2.亩均分类为D类的企业补助资金不予兑付,亩均分类为C类的企业次年升档位A/B类可予以补发。

3.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符合本办法支持条件的可参照执行。如无省、市、区政策调整或相关新规出台,本办法持续有效,不再另行修订。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五、关键词解释

创新券:由政府向企业无偿发放,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科技创新券对企业自主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实行普惠性政策支持,支持范围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但不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资助。

六、新旧政策差异

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徐彬

联系电话:0571-896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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