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5-61654 成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案件警示】我局查处一起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涉案金额超18万

发布日期:2025-06-20 11: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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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和交警大队依法对杭州某电动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其在售的某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存在非法加装改装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封,并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经检测,涉案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从2024年8月至案发时止,已销售电动自行车171台(开具了销售发票),销售货值18万余元。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且蓄电池防篡改间隙过大,影响车身稳定性,安全隐患较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是从国务院到省市各级都高度重视的“关键小事”,已纳入群腐专项治理15件群众身边事。自2024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查办了一批相关违法行为,共办理各类电动车违法案件49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查处的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非法加装改装行为,造成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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