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7/2025-61587 成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8 15: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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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海军、裘灿明、裘雪女、张金根等4位机动车驾驶人,在2025年4月至5月期间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60日内向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陆海军: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5年04月16日10时13分,在萧山区通惠路萧彩街路口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代码11181,6086,6085)。

以上事实有强制措施凭证、网上查询信息、涉案车辆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现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对你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陆海军处罚款贰佰肆拾元。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支付宝平台等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萧山区育才路47号,联系电话:(中队电话83888773)。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裘灿明: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5年04月09日13时20分,在萧山区市心路萧彩街路口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代码11181)。

以上事实有强制措施凭证、行驶证、网上查询信息、涉案车辆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贰佰元。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支付宝平台等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萧山区育才路47号,联系电话:(中队电话83888773)。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裘雪女: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 2025年04月08日08时39分,在萧山-进化镇综合执法地方处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十九条,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具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代码1005,80131)。

以上事实有被处罚人裘雪女的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其他图片资料、现场照片、车管所证明材料、全国常住人口信息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对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你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具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现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裘雪女处罚款壹仟贰佰元。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支付宝平台等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萧山区育才路47号,联系电话:(进化派出所电话82454075)。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张金根:

现查明处罚人于于2025年5月17日2时52分,在萧山区通惠路萧山技师学院地方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68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代码1712)。

以上事实有强制措施凭证、网上查询信息、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现场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支付宝平台等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萧山区育才路47号,联系电话:(中队电话83587905)。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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