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5-60830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文件要求,区经信局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其中我区万向集团公司拟申报该项目。5月7日上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和区交通局召开了现场评审会,经专家组评审后认定万向集团公司符合申报要求。经萧山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拟推荐万向集团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5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反映,联系电话:89616129(产业发展科)
杭州市萧山区经信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