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5-60801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文号 | 有效性 |
各镇街、平台和相关企业: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请各市经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具体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5月13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送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区科创中心C座1313办公室)。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张旭,13116759732 区经信局蔡琪,13867101979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