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5-61265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AXSD01-2025-0004 |
文 号 | 萧政办发〔2025〕22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和任务部署,全面推动我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萧山区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从事EDA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设备和材料的企业;经认定从事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的科研机构、功能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
二、扶持政策
(一)推动关键技术攻关
1.支持技术攻关。支持围绕集成电路核心器件、关键芯片、关键材料、核心设备、EDA工具等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市技术攻关任务,对获批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按要求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强化基础支撑。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关键材料、核心设备和EDA工具的支持。对集成电路关键材料、核心设备等自主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并实现实际销售的,按照不超过其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对开展EDA工具技术攻关,自主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并实现实际销售的企业,经评审,按照不超过其年度自主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3.加大流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重点支持领域的芯片产品开展流片,首次流片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经评审,按照不超过其流片费用的15%给予补助,其中,对工艺制程大于28nm的,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万元;对工艺制程小于等于28nm的,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二)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
4.加大重大项目培育。对符合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根据其技术产品、工艺水平和市场前景等,经评审,最高按照研发投入的30%(包括流片费用、IP购买费用、租用或购买EDA工具费用等)、设备投入的20%予以补助,最高1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局)
5.支持公共平台建设。对提供EDA工具和IP核、设计解决方案、先进工艺流片、先进封测服务、测试验证等设备,用于高端芯片支撑服务的集成电路公共技术平台,完工后实际建设投入在1亿元以上的,经评审,按其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对向省、市、区创新载体购买技术服务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6.强化“芯模联动”发展。建设“芯模联动”适配基地,鼓励算力企业主动适配大模型训练、推理需求,加快提升芯片性能,培育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国产算力生态。倡导政府部门、算力中心、经营主体采购或应用国产软硬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城管委会、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7.鼓励终端应用。支持“芯机联动”,鼓励终端厂商、系统集成商试用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首次上市的设备、材料、芯片或模组。对使用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的首次上市产品,且当年度采购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当年使用金额分档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城管委会、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加强综合要素保障
8.支持集成电路会展活动。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参加国际性或国家级展会,强化产业上下游联系。对于获国家、省、市级批复,在萧山区成功举办集成电路领域高端论坛、展会或赛事,经评定对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较大提升作用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9.保障重大项目要素供给。对重大集成电路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的前提下,积极保障项目用地、能耗、排污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规划资源萧山分局、生态环境萧山分局、区经信局)
10.产业基金联动赋能。有效发挥区级产业基金作用,联动各平台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辐射推动全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局、萧山资本集团、有关平台)
11.鼓励实施“投补结合”。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加大对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对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鼓励区、平台两级国有投资平台以跟投模式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原则上单次跟投金额不超过1亿元,且不超过企业单轮融资额的2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局、萧山资本集团、有关平台)
12.强化人才要素支持。对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在申报国家、省、市人才政策及落实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经认定,授予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科研机构自主人才认定权限。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在人才安居、子女教育、授权认定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应标准给予购房补贴或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投促局)
三、附则
1.如企业、单位当年因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补助。
2.补助资金含市、区两级资金(不包括已明确补助对象的市级资金),上级补助项目要求区级共同承担的,根据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同一(同类型)事项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晋档差额”原则执行。
3.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政策。需要国家行业指导的项目,必须通过后方可给予扶持政策。
4.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