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3-75945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我区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劳动保障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等级分类及处置要求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凡是突然发生五人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数多少、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A级突发事件:现场参与人数在50人及以上,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区域性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游行以及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须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或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1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10位,或24小时内,相关话题反复进入网络热搜榜的。处置方案:区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区分管领导现场处置,区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国资平台(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参与处置。
B级突发事件:20人及以上50人以下,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 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2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多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游行以及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24 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30位的。处置方案:区分管领导亲自协调、亲自指挥。镇街主要领导现场处置,区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国资平台(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分管领导参与处置。
C级突发事件:5人及以上20人以下,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 请愿、静坐等行为;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24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50位的。处置方案:镇街分管领导现场指挥,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动处置。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等区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由区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参照区模式,建立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维稳责任,协调政法部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区信访局:负责对重大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上访事件受理、协调和督办工作。
区网信办: 负责做好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网上舆情监测、 通报,配合涉事主体单位做好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对辖区网络媒体的监管。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区司法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及时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区财政局:负责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事件处置进展。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协调工程建设领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大力度处置包工头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纠纷事件,协助镇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涉及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信息的查询,处理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总工会:负责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教育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镇街(平台):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欠薪事件处置的各项工作。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定员工情绪,维持现场秩序,核清拖欠工资金额,依法处置欠薪问题;对集体上访人员组织应急劝返,对谋划肇事的视情况依法处理。
三、处置程序
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劳动关系和谐。
1.信息报送:发生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属地镇街(平台)及有关单位必须在得知事件后2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概况(包括事件发生的位置、单位名称、发生时间、涉及人数等)、影响程度和事件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处置的建议意见、下一步对策举措等。
2.启动预案: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事件情况报告后15分钟内,应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符合启动预案条件的,由组长或副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应根据事件情况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属地镇街(平台)、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人员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请求省、市、区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帮助。
4.终止预案: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在30分内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及时对事件进行评估,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布置后续工作,并在一周内将案件涉及的所有文书资料立卷归档。
四、处置措施
在处置事件时,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依法、合规、公正、灵活相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将损失和社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坚持教育和疏导相结合,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恶化,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缓和矛盾,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具体可参照运用以下处置措施:
1.常规性现场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就地安置、引导。劳动者未离开场所的,要引导至相对封闭的场所,如会议室、休息室等。事发地附近有相对封闭场所的,可暂时借用。同时要求推选代表配合调查处置,防止劳动者聚集在处置现场过久,心态失衡或者意见不统一导致事态扩大、恶化。
(2)耐心说服教育。稳定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情绪,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劳动者临时的住宿、吃饭、保暖、防暑等问题,重点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
(3)及时与劳资双方谈话,查明事件起因、涉及人员、事态发展程度等有关情况。一方参与人数较多的,应适时视情要求推选代表参加谈话。
(4)在查清事件起因和性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征求劳资双方意见,必要时可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及时平息事态,化解纠纷。
2.特殊情况处置措施
(1)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员工工资尚未发放的,应当做好对固定资产、生产资料等财产的先行登记,并组织人员做好监督保卫工作,防止财产流失,并尽快协调公安机关查找逃匿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
(2)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不明且事态比较严重,符合动用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条件的,可以依规定申请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
(3)对现场群众的一般过激行为,由现场处置人员及时制止和说服;对堵塞交通、占据重要目标等行为,应及时请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准备到各级政府机构所在地聚集、静坐、上 访、请愿的,应做好劝导、疏散工作。
(4)对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出现的社会闲杂人员,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煽动闹事、抢夺或者损坏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请公安机关依法迅速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是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入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和“萧山无欠薪”行动的具体举措。区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性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明确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镇街(平台)要落实属地负责、属地处置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责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镇街(平台)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的各项任务、责任逐项实化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确保每一件劳动保障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快速联动、有效处置、及时化解。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镇街(平台)要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制度,对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和重大欠薪隐患,要按要求、按时限上报区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区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督查,对落实处置责任不力,迟报、瞒报、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