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11 08: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2025年4月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928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其中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校园专项监督抽检。4月份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24个类别928批次,合格894批次,不合格34批次,总合格率96.34%。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30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蔬菜

111

12

89.19%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76

3

96.05%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83

13

84.34%

食用农产品-鲜蛋

24

0

100.00%

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

1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2

0

100.00%

糕点

64

0

100.00%

饮料

25

0

100.00%

酒类

13

0

100.00%

蔬菜制品

14

0

100.00%

冷冻饮品

3

0

100.00%

调味品

90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80

0

100.00%

糖果制品

5

0

100.00%

食品添加剂

6

0

100.00%

速冻食品

21

0

100.00%

水果制品

11

0

100.00%

饼干

12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

0

100.00%

豆制品

17

0

100.00%

餐饮食品

172

6

96.51%

肉制品

7

0

100.0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9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9

0

100.00%

乳制品

7

0

100.00%

方便食品

2

0

100.0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6

0

100.00%

水产制品

7

0

100.00%

合计

928

34

96.34%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2025年4月抽样的糕点、饮料、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22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抽检部分类别因样本量过少,故该类别本次合格率无统计学上意义,不能代表市场上产品的平均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处置。

四、不合格情况

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杭州萧山杨绪斌蔬菜店(萧山区宁围街道生兴路319号宁围农贸市场蔬菜区)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萧山区南阳街道徐志伟摊位(萧山区南阳街道南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销售的1批次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杭州萧山陈家蔬菜店(萧山区新街街道新东名苑杭州萧山新街农贸市场蔬菜区)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萧山玉翠农副产品经营部(萧山区新街街道新东名苑杭州萧山新街农贸市场蔬菜区)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杭州萧山任张水蔬菜店(萧山区新街街道新东名苑杭州萧山新街农贸市场蔬菜区)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杭州萧山闲食好客食品店(萧山区靖江街道靖江路232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杭州萧山小姚生鲜超市(萧山区宁围街道生兴路14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杭州萧山博栋食品商行(萧山区新街街道戚枫路334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杭州俊环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萧山区红山农场创业路650号-013)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杭州萧山南阳街道绿果水果店(萧山区南阳街道赭山家园2-1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杭州萧山云鲜水果商行(萧山区新街街道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五区块5-1-西009、010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杭州萧山曹丽蔬菜店(萧山区新塘街道晨晖路1914号)销售的1批次姜毒死蜱 、1批次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杭州萧山新塘街道杨维松蔬菜店(萧山区新塘街道大通路998号)销售的1批次辣椒吡虫啉、呋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杭州萧山盈丰街道倡境蔬菜商行(萧山区盈丰街道盈丰路558号橙柿农贸市场N19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辣椒呋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杭州萧山宁围街道福生蔬菜商行(萧山区宁围街道飞虹路1540号美哉美城农贸市场1540-23A)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杭州萧山阿奇水果店(萧山区瓜沥镇人民路534、536号)销售的1批次芒果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杭州萧山瓜沥镇颜进旺副食品店(萧山区瓜沥镇殿下路83号)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杭州萧山瓜沥晓凯水果店(萧山区瓜沥镇杭州超世界机动车市场16-7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萧山江南之星公寓店(萧山区北干街道江南之星公寓4幢一层)销售的1批次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杭州萧山市场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育才农贸市场李秀英摊位(杭州萧山育才农贸市场A-11摊位)销售的1批次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1、杭州萧山北干街道集米鲜水果店(萧山区北干街道墩里吴社区金城路1659号)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2、杭州萧山义桥镇耀忠蔬菜摊(萧山区义桥镇杭州萧山义桥农贸市场蔬菜区5-4、5-5、5-6)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3、杭州萧山义桥镇农贸市场曹永茂水果摊(萧山区义桥农贸市场)销售的1批次香蕉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4、杭州萧山益农镇阿民水果(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259、261、263、265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5、杭州萧山广启蔬菜经营部(萧山区浦阳镇消费品综合市场5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6、杭州萧山浦阳消费品综合市场俞卢波摊位(杭州萧山浦阳消费品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海水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造成。

2、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养殖户允许使用恩诺沙星,养殖牛蛙、鳊鱼中恩诺沙星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

3、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中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附件:2025年4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