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5-60179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人社〔2025〕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红山农场及属地慈善分会:
为切实提高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保障水平,助力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慈善总会联合开展“萧然慈善济困 温暖城居养老 ”项目,区慈善总会按年对我区城乡居保正常参保缴费的困难人员予以资助。
一、资助范围:
我区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享受城乡居保政府代缴的困难人员,已退休的困难人员不享受慈善资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民政、区残联共享信息对比城乡居保参保信息生成具体人员名单,并按年动态调整。
二、资助金额:
每人每年200元。资助金额和政府代缴金额、政府补贴、个人缴费一并记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
三、资助方式:
各镇、街道、红山农场按季汇总本区域城乡居保当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困难人员名单,报送镇、街道、红山农场慈善分会,由各慈善分会按批次完成资金拨付。
四、资金列支:
由各镇、街道、红山农场慈善分会从各分会受赠款中列支。
五、退出机制:
如困难人员后续丧失困难资格(以民政、残联信息为准),此后参保不再享受慈善资助。
六、执行时间:
从2025年4月起执行,此政策不涉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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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慈善总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