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5-60772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人社〔2025〕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工匠”培养项目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189 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要求,现决定下拨高沈阳等12名2024年“浙江工匠”的支持经费,合计36万元(其中省级2万元,区级1万元)。
该支持经费拨付给我区新时代浙江工匠入选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开展技术革新、技能研修、师傅带徒、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各用人单位要负责制定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新时代浙江工匠入选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入选人员,有关单位有权依法依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追回支持经费,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关于下拨2024年浙江工匠支持经费的通知萧人社(2025)21号.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总工会
共青团杭州市萧山区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