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5-60699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文号 | 有效性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行管理指引(1.0版)》通知要求,区经信局会同萧山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报区联席会议同意,针对“在2026年7月1日前,允许主城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以外的测试应用区域适度放宽功能型无人车尺寸要求但宽度W最高浮动上限不超过20%”的内容,就萧山区功能型无人车车辆尺寸做如下要求:
低速无人配送车、零售车、巡逻车,1500mm<整车长度L<3700mm、900mm<整车宽度 W<1320mm、1300mm 整车高度(不含激光雷达等外部设备)IH<2160mm。
联系人:蔡 琪 联系电话:13867101979(区经信局)
楼佳波 联系电话:13867175050(区公安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