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3/2025-60699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文号 有效性

关于放宽萧山区功能型无人车尺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09: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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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行管理指引(1.0版)》通知要求,区经信局会同萧山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报区联席会议同意,针对“在2026年7月1日前,允许主城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以外的测试应用区域适度放宽功能型无人车尺寸要求但宽度W最高浮动上限不超过20%”的内容,就萧山区功能型无人车车辆尺寸做如下要求:

低速无人配送车、零售车、巡逻车,1500mm<整车长度L<3700mm、900mm<整车宽度 W<1320mm、1300mm 整车高度(不含激光雷达等外部设备)IH<2160mm。

联系人:蔡  琪   联系电话:13867101979(区经信局)

楼佳波   联系电话:13867175050(区公安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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