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5-60602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根据《2024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招聘补充录用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4月29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人员有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纪委、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如查无问题,即办理录用手续。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招聘补充录用公告》附件1。
2024年下半年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招聘补充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