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7 17: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萧市监企吊告字[2025]1号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经查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告栏(萧山区金城路255号一楼)和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公告栏版块(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403735/index.html)上发布。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83899055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7日

附件:拟吊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