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5-60470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财政资金存放透明度,2021年我局发布《杭州市萧山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21〕31号),并同步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评分办法、中标量等内容,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然而,随着人行机构改革,萧山人行撤销后,部分指标无法匹配到区县级;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原有的实施细则在多个方面已不适应现行需求,特别是在指标设置和评分标准上,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更精准地反映各竞标银行的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为做好2025年度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作,特对原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竞标银行进行评价,由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贡献度四个方面组成。(一)经营状况(40分)包括人民银行综合评价(10分)、不良贷款率(5分)、不良处置率(5分)、利润总额(5分)、贷款余额(7分)、贷款增量(3分)、存贷比(5分);(二)服务水平(12分)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代理(2分)非税收缴业务代理(4分)银行服务评价(6分);(三)利率水平(6分);(四)贡献度(42分)包括绿色贷款余额(4分)、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5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分)、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分)、制造业贷款余额(6分),纳税额(9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3分)社会公益情况(3分)。
三、适用对象
各竞标银行。
四、实施时间
2025年5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本细则施行后,如遇上级文件调整,按上级文件执行。原《杭州市萧山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萧财预执〔2022〕1号)同时废止。
六、关键词解释
存贷比:存贷比计算公式:贷款余额/存款余额*100%。
非税清算率:非税清算率计算公式:每月已清算数额/资金流入额*100%。
七、新旧政策差异
原文件共涉及20项指标,现调整为18项,总分值仍为100分,其中保留原指标14项,删除6项(其中2项并入其他指标),新增4项,并对部分指标的分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经营状况(41分调整为40分)
分值发生变化的指标主要有:1.综合评价指标(5分改为10分);2.贷款余额(15分改为7分)。
删除的指标有:1.净投入率(3分);2.不良处置额(5分)。
新增的指标有:1.存贷比(5分);2.不良处置率(5分)。
(二)服务水平(12分)
分值发生变化的指标主要有:1.银行拨付及对账改为银行服务水平(2分改为6分)。
删除的指标有:1.非税未清算准确率(1分);2.配合政府化债(3分),纳入银行服务水平统一考量。
(三)利率水平(5分调整为6分)
其中,评分细则变化,原表述为按最新浙江自律机制约定的存款利率上限执行的,得满分5分,未按此执行的,每递减1BP扣0.2分。现改为按最新浙江自律机制约定的存款利率上限执行的,得满分6分,未按此执行的,每递减1BP扣1分,旨在更严格约束银行的利率执行。
(四)贡献度(42分)
评分细则发生变化的指标主要有:社会公益情况,原表述为资助额满5万元,得0.1分,每增加5万加0.1分,满分3分;现改为资助额满10万元,得0.1分,每增加10万加0.1分,满分3分),旨在鼓励银行加大对社会公益的投入。
删除的指标有:债券承销余额(5分)、民营企业贷款余额(9分)
新增的指标有: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5分)、纳税额(9分)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副局长 李倬媛
联系方式:0571-8275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