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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 号),迅速引起社会各界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关注。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义桥所接到有人举报辖区内某农村小食杂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货架上有某品牌奶咖超过保质期。经调查,该小食杂店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销售过期食品,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据执法人员现场了解,该小食杂店负责人年逾六十,家庭十分困难,其患有听力障碍,因患病刚刚动完手术,其丈夫患病正在治疗中,店里无人帮衬,没有及时发现货架上的某品牌奶咖过期了,这个小食杂店是家庭唯一收入来源,老人无法承担高额的罚款以及赔偿。基于以上情况,义桥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报经属地政府批准,决定对该小食杂店不予处罚。执法人员对该小食杂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收到《不予处罚告知书》时,店主本人十分感动,表示一定会整改到位、完善小食杂店的进货查验机制、增加自查频次,确保食品安全。得知其经营困难后,义桥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回访,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同时,帮助其检查在售食品是否过期,并整齐摆放好。
一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以“容错纠错”践行监管为民,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落地生根,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力争赢得萧山区市场经营主体与广大群众的双向认可,以实干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